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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動力,中視新聞,不實報導,NCC,轉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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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動力 MaoPower 媒體澄清聲明
針對媒體報導之不實指控,本公司特此說明事實與立場
日期:民國114年10月12日
發佈單位:鷹騰科技有限公司(毛動力 MaoPower)
一、事件背景與媒體報導說明
近日中國電視公司(CTV)於民國114年10月11日播出之節目「以獨家的呈現 違法的電動載具」中,內容出現「5.6萬買寵物電動車上路被狂開單」、「萌寵嘟嘟車」等字樣,並於畫面呈現我司產品特徵、公務車車牌與品牌影像,節目結尾更以旁白暗示「違法電動載具、欺騙消費者」之結論。
雖節目未明指品牌名稱,但畫面特徵足以使觀眾辨識為本公司產品,導致社會大眾對毛動力品牌產生誤解與負面聯想,對公司商譽、合作夥伴與員工士氣造成嚴重影響。
二、事實說明:產品銷售與法規演進具時間序
1️⃣ 在法規落地前(2024年11月29日前)
在政府尚未公告「微型電動二輪車法規」之前,全台市場上同型式產品多屬「無明確法規分類」之休閒載具。一般消費者與業者皆依現行慣例,以「人行道、自行車道」使用為主。本公司客服於該期間回覆「多數使用者於公園或自行車道休閒使用」,此為當時市場普遍理解,並無不實或誤導。
2️⃣ 法規落地後(2024年11月29日以後)
本公司主動諮詢地方交通大隊員警與監理單位,確認若外觀具腳踏板設計,則屬「電動輔助自行車」型式,不屬於「微型電動二輪車」,因此不需掛牌即可於自行車道使用。本公司「大嘟嘟」車款具腳踏板設計,客服回覆「使用方式如腳踏車」係基於法規與實務諮詢結果。
3️⃣ 楊小姐之購車時間與事實序列
楊小姐於114年7月訂購、11月6日交付,均在法規正式落地前,屬於當時法規真空期間之消費行為。該報導未釐清時間序與法律背景,即以現行法規評價過去行為,嚴重誤導。
三、後續進展與處理結果
本公司已於第一時間主動與中視新聞記者聯繫,經充分溝通與說明事實後,記者已同意不再讓該報導於電視台播出。
目前本公司已正式向中視新聞單位提出申訴,並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提起正式申訴。
我司已明確要求中視新聞應提出執行方案,禁止任何單位、平台及個人轉錄、轉傳、再製該段不實影片,並立即下架相關網路內容,以免造成持續誤導與侵權風險。
📢 特此嚴正聲明:
任何形式的轉傳、重製或散布該報導片段,已可能涉及《著作權法》及《刑法》第310條誹謗罪等法律責任,請各界立即停止轉傳,共同維護真實、公義與法治社會。
四、關於楊小姐之陳述
楊小姐於事故後要求本公司代繳罰單、開立全損單據以索賠新車;惟我司技師現場檢查車輛並無損壞,為維持誠信原則而婉拒。其後楊小姐於網路散布不實言論,並在媒體報導後發動網路攻擊(網暴),嚴重影響我司品牌形象與員工心理安全。對此,我司已蒐證並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五、毛動力的品牌立場
毛動力自創立以來,秉持「安全、陪伴、誠信」之核心價值;所有產品皆標示「非道路使用」,並持續教育顧客合法、安全之使用方式。我們尊重法規、配合主管機關調整產品方向,並推動產業升級。
六、致社會與媒體的呼籲
經營一個品牌本不容易;我們努力六年,只為讓人與毛孩能一起安全出遊。然而一則未經查證的報導,讓多年心血在一夜之間被抹黑,更使合作夥伴與顧客誤解我們是「違法商家」。媒體擁有強大影響力,也肩負查證與公正報導的社會責任。懇請各界給予中小企業公平對待,讓守法且願意改善的品牌,能持續為台灣的創新與寵物友善文化努力。
七、公司聯絡窗口
如需進一步查證或採訪,請以電子郵件聯繫:
📧 maopower2019@gmail.com
鷹騰科技有限公司(毛動力 MaoPower) 公關部
鷹騰科技有限公司(毛動力 MaoPower) 敬上
中華民國114年10月12日